房屋鉴定为危房后怎么处理?华科大建筑

1、如果房屋处于初级损坏,可以进行加固改造后使用,需要有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结论许可,方能使用房屋。
2、符合城乡规划要求,不在棚户(旧城)区改造范围内的危险房屋,使用人应当按照鉴定结论的要求搬出,由房 屋所有人进行治理。 使用人搬出的危险房屋为其唯一居住房屋的,可向房屋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寻求帮助,申请临时安置住房或者公 租房,房屋经过治理后,使用人应当搬出临时安置住房或者公租房,并及时回迁。
3、不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危险房屋,应当停止使用,整体拆除。搬迁不及时造成危害的,由房产管理部门及房 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负责。 经鉴定有重大危险的房屋,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拒绝配合搬迁的,政府及主管部门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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